| (一)
秘书处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草拟全办工作计划、总结;承办文件处理、文书档案和机要、保密工作;掌握和汇总本市外事工作情况;负责本市外事工作的调研、外事史料的编篡和编印《外事信息摘编》;负责全办办公自动化工作和文印工作及资料室的管理;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组织、人事、宣传、保卫和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全市翻译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外事系统来锡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市(县)、区政府外办综合性业务的联络工作;负责本办机关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财务工作和物资购置、保管工作;负责总结交流本市外事工作经验和召开外事通报会、外事工作例会等筹备和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联系电话:0510-82833978
(二) 礼宾涉外业务处
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负责接待由中央和省有关部、委邀请的本市无相应对口单位接待的外宾;负责接待上级明确必须由我办接待的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等有关人员;负责全市外事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来访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官员的接待工作;负责常驻中国或临时来华的外国新闻记者来本市采访的接待和管理工作;参与来锡访问外国重要经贸团组的接待工作;参与、协调或配合做好本市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兄弟省、市在锡召开的国际会议、国际比赛、重大经贸活动等的礼宾安排及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市领导对外信函、电文的翻译工作;负责外宾拜会市政府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与外国驻沪领事馆的公务联系;负责本市政治性涉外事项和涉外事件的处理;负责本市涉外开放单位的开辟、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长期或临时来锡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和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授予外方人员"荣誉市民"等称号的评审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等部门检查有关单位执行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制订、修订及执行情况。负责归口管理本市外事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510-82833261
(三) 友好城市处
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缔结友好城市的报批手续;负责与友好城市开展友好交往活动,制订友好城市年度交流项目和计划;负责公费邀请的我市友好城市来访外宾、和我市有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的外国来宾以及兄弟省、市邀请的友好城市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友好城市工作的总结;指导县级市开展友好城市工作;负责市领导与友好城市之间信函、电文来往的译处工作。
联系电话:0510-82833526
(四) 出国来华管理处
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出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负责代拟本市非经贸出访活动的出访请示;负责代拟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文稿;审核本市人员参加非本市组团代发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为其它地区人员参加本市组团代发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本市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出国赴港澳手续;负责本市出国赴港澳人员的外事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按照授权范围,做好本市有关部门邀请外国人和港澳相应人员来访的审批工作,办理同意签证通知函电的具体业务;负责全市出国赴港澳工作及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管理;负责检查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出访成果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10-82833253
(五) 市对外友协办公室
负责处理市人民对外友协的日常事务;制订市对外友协年度工作计划和对外交流项目;负责办理全国对外友协和省友协布置、下达的各项民间外事活动任务;指导县级市对外友协的业务工作;负责市对外友协邀请的外国民间友好团组(如中日樱花友谊林访华团等)及友好人士来锡访问的接待工作;负责本省和兄弟省、市对外友协邀请的外国民间友好团组和人士顺访我市的委托事项;负责市对外友协及其领导的对外信函、电文的译处工作;负责市对外友协的总结工作。
联系电话:0510-82831652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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